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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熠副校(院)长应邀参加福建省社科理论界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座谈会并发言
8月1日,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福建日报社联合举办的福建省社科理论界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座谈会在福州召开。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省社科联主席张彦出席并讲话。胡熠副校长(副院长)应邀参会并发言。 会议指出,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上作出示范,是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在福建考察时明确提出的一项重要要求,也是福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的重要工作。全省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应该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把握其重大意义,深化思想认识,强化使命担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工作要求上来,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会议强调,要聚力深挖用好福建理论和实践“富矿”,在循迹溯源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研究和学理化阐释,在实现成果多样化上下更大的功夫。紧扣国之大者、省之大计,深入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对策性、应用性研究,在服务大局上积极作为,打造高水平“思想库”“智囊团”。重视发挥文化养心志、育情操的作用,在文化建设上多显担当,着力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传承“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在社科普及上争取更大成效,推动全会精神宣传宣讲走深走实,答疑解惑、启智润心,为福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贡献社科理论界的聪明才智。 会上,胡熠副校长(副院长)以《推动福建在构建上山顶到海洋保护治理大格局上作出示范》为题作了交流发言,阐述了福建在推动“构建大格局”上先行实践、作出示范,具有良好的自然条件、实践基础和现实必要,需要在主体上健全多元共治共享机制、在客体上实施全地域规划管控、全要素协同治理、全领域协同配合,从手段上增强各种措施协同配合、优势互补,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夯实生态底色。
202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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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计划联合项目的通知
各处、室、部: 现将2025年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计划联合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资助额度 联合项目计划立项40项,每项资助5万元。联合项目经费由省科协负责资助,项目经费从2025年福建省创新驱动助力工程资金中列支。 二、支持领域和方向 项目题目围绕以下重点方向自行拟定。 (一)聚焦“十五五”时期产业发展。围绕新福建建设,探究“十五五”时期福建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和布局,包括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路径和举措、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壮大我省重点和支柱产业、加快传统产业提质发展、促进区域战略融合集成、推动城乡产业体系建设等。 (二)聚焦科技经济融合发展。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包括探索学术与产业协同发展、融合发展、循环发展的路径与方向,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服务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提质增效等。 (三)聚焦创新环境和创新生态。营造良好科研环境、支持科技人才成长发展,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推动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创新文化,包括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建设人才高地,积极参与全球科技治理等。 (四)聚焦科技社团高质量发展。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科技社团改革发展,服务科技创新,包括科技社团组织建设,科技社团开展学术活动、科学普及、科技服务、决策咨询、对外合作等方面的思路、对策和路径,科技社团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公信力的提升等。 三、申报条件 (一)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推荐单位统一为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二)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到期未结题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和省科协创新智库课题研究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科规〔2022〕8号)的要求,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延迟退休后的法定退休年龄,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1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有在研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省科协创新智库课题研究项目。 (五)申报单位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资金分配等。 (六)项目负责人应根据支持领域确定的研究方向自行拟定研究题目,技术研发及技术应用研究型课题不得申报。 (七)为避免一题多报和重复立项,研究内容已经获得省部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申请同年度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省)级社科类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创新战略研究联合项目。 (八)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 四、申报推荐 (一)申报 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创新战略研究项目”及对应申报指南代码─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推荐单位统一选择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日。 (二)推荐 省科协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推荐60个项目参加立项评审。 五、项目经费管理与结题要求 (一)项目经费管理 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任务书要求按时完成项目研究。其中,任务书考核内容与指标不得低于申请书,否则视同放弃立项。项目由省科协和省科技厅共同组织验收。 如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在研究过程中,发生学术不端、严重违约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采取通告主管单位、追缴项目经费、撤销项目等措施,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或个人的课题申请。出现违纪违法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项目经费参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二)结题要求 1.结题材料要求。(1)研究报告:思路清晰,材料翔实,数据可靠,观点明确,内容新颖且具有一定的实践价值和社会意义,2万字以上。(2)对策建议以“基本现状、主要问题、对策建议”为参考框架,重点阐述对策建议部分,且须条理清楚,现状调查典型性强、准确性高,主要问题分析深入且合理,对策建议针对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强,3千字左右。(3)研究报告摘要:条理清楚,亮点突出,500字以内。(4)项目负责人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CN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出版专著(5万字以上)、或入选省委政策研究室《政研专报》《调研文稿》或省委改革办《福建改革财经情况》,研究成果须只标注“福建省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联合项目资助[项目编号]”。 2.结题时限要求。项目立项后应在规定时限内签订任务书,项目研究开始时间为项目任务书签订之日。项目研究时间不超过1年半。项目延期等事宜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省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验收要求 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组织验收、委托验收等多种验收方式。项目须在结题时限前三个月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到期未提交结题材料,即为验收不合格。承担单位若一年2个项目或者连续3年立项项目验收不合格,将暂停承担单位2年的课题申报资格。 项目承担单位须严格履行经费支出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经费绩效管理,确保项目经费使用安全规范有效。验收专家咨询费从课题经费中列支。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金英;联系电话:15860001918。 七、申报代码 2025年省创新战略研究计划联合项目申报代码表 业务处室 计划类别 项目类型 优先主题 代码 政策法规处 基础研究与高校产学研 合作计划 创新战略研究计划项目 创新战略研究 计划联合项目 2025R0104 科研与决策咨询处 2025年3月13日
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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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防风险专题项目的通知
各处、室、部: 根据省科技厅通知精神,现将2025年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防风险专题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资助额度 专题项目计划支持项目20项,每项资助5万元。 二、支持领域和方向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我省、站位全国,围绕以下方向研究分析存在的突出风险,提出防范化解建议。 1.全球地缘政治风险涉我影响研究 2.中美经贸、科技博弈突出问题研究 3.国际恐怖主义活动对我威胁研究 4.社会热点问题舆情分析研究 5.网络空间意识形态风险研究 6.统筹新能源产业发展和安全研究 7.新发展格局下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研究 8.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发展和安全研究 9.新质生产力发展风险挑战研究 10.高质量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风险防范和应对研究 11.重点区域(国别)海外安全风险突出问题研究 12.中资企业“走出去”面临的风险挑战研究 13.数据安全风险研究 14.人工智能安全研究 15.气候变化突出问题研究 16.生物安全突出问题研究 17.重大新发突发疫病防控研究 18.科技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研究(包括对外科技合作风险预警和防范对策等) 三、申报条件 (一)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延迟退休后的法定退休年龄。项目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服务决策参考的经历经验和能力水平,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1个专题项目,不得有在研(含到期未结题)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已申报2025年度创新战略项目的教师不能再次申报(每人在当年度只能生成一个受理号)。 四、项目申报 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人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创新战略研究项目”及对应申报指南代码─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未申报过省科技厅项目的教师请先与科咨处杨金英(15860001918)联系申请申报用户权限。 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系统异常或技术上的问题都可联系技术支持部门:福建省海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91-87882011、0591-87862982。 五、项目立项与结题要求 (一)项目立项 项目采取会议评审和管理评审相结合方式,项目评审分数不及格的不予立项。立项前进行合同预商议。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任务书要求按期推进、按时完成项目研究。 (二)结题要求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应按预商议要求提交研究成果(6~10篇阶段性成果,原则上每两个月至少完成1篇)。研究成果要紧跟形势、紧扣问题,案例详实、数据可靠。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验收科技报告和成果应用证明。 (三)研究时限 要着力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专题项目按照合同预商议时限推进,鼓励提前完成。研究期限不超过1年,研究起止时间暂定为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六、申报代码 2025年省创新战略研究防风险专题项目申报代码表 业务处室 计划类别 项目类型 优先主题 代码 政策法规处 基础研究与高校产学研合作计划 创新战略研究计划项目 防风险 专题项目 2025R0105 联系人:杨金英,联系电话:15860001918。 科研与决策咨询处 2025年2月27日
202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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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处、室、部: 根据省社科规划办通知精神,现将2025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省社科基金项目示范引导作用,建设具有中国气派、八闽特色的社科强省,助力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着力在提升文化影响力、展示福建新形象上久久为功,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申报2025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推动改进文风、提高宣传阐释质量,重点围绕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阐释,加强对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等方面的研究阐释,结合研究方向和学术积累自行拟定研究选题,充分发挥项目申请人的研究自主性和学术创造性。基础研究要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重点关注福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着力推出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类别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博士扶持项目;资助额度分别为5万元、4万元、3万元、1万元。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省社科基金项目各项管理规定。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 3.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且符合年龄条件的可申报青年项目。 4.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2月14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2月14日后出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博士生不能申请。 5.博士扶持项目申请人不超过45周岁(1980年2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且尚未主持过省社科基金项目。 (二)申报要求 1.在研的省部级以上(含)各类纵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申报截止前,相关管理部门已发布结项公告或通知的除外);已获得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福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预立项的项目申请人,不得申报。 2.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被终止、撤项的项目负责人(自终止之日起三年内、撤项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报。 3.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报;在研项目的项目组成员最多申报或参与一个项目申报;在研项目的负责人最多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一个项目申报。 4.本批次立项公布前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其他省部级以上(含)各类纵向项目立项的,不重复立项。 5.《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的填写不符合《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初审细则》有关规定的,一律不得进入通讯评审。 6.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给予撤项处理。 五、成果要求及项目完成期限 1.最终成果: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只能选择论文集、研究报告、专著中的一种;最终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2.研究期限:基础研究为3年,应用研究为2年。 六、申报时间 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220.160.53.10:8010/)将于2025年1月24日9:00至2月9日18:00开放,请申请人于2025年1月24日9:00至2月9日18:00登陆系统,实名注册申请,提交审核通过后,即可再登录系统,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从系统上自行下载《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及时上网填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七、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 (1)《申请书》2份。《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论证活页》2份。《论证活页》须用计算机填写,基础研究《论证活页》限用两张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应用研究《论证活页》限用一张A3纸双面印制、中缝对折。 (3)“2025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推荐表”1份,须经教研部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 2.电子材料 (1)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容包括:《申请书》《论证活页》),文件夹内容必须是word格式。 (2)2025年2月11日前,将电子材料压缩打包后发送至fjdxky@163.com,纸质材料提交至科研与决策咨询处A418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金英,联系电话:15860001918。 附件:1.2025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2.2025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推荐表 科研与决策咨询处 2025年1月16日
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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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 讲话精神福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部: 现将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福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社科强省建设的工作部署,深入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八闽大地结出累累硕果,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重大成果,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福建新的更大贡献。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省社科基金项目各项管理规定; 2.熟悉我省省情,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决策咨询研究经验,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 4.项目申请人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在研项目的项目组成员最多申请或参与一个项目申报;在研项目的负责人最多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一个项目申报; 5.在研的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申报截止日前,省社科规划办已公布结项通知的,可以申请)或被撤项项目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报;已获得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福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预立项的项目申请人,不得申报; 6.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项目申请人,不得申报; 7.《活页》文字表述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的项目申请人,取消参评资格。 三、选题要求 1.申请人按照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进行申报,申报题目必须与课题指南一致。 2.阶段性成果应当围绕课题指南,选择一个研究角度、方法,聚焦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四、资助额度 6万元。 五、立项方式 1.预立项:项目立项实行预立项方式,经省社科规划办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后,确立为预立项项目。 2.正式立项:项目阶段性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再予以正式立项,正式立项后拨付项目研究经费。 (1)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要报》(投稿邮箱:ghbcgyb@163.com)的; (2)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委政策研究室《政研专报》《调研文稿》(投稿邮箱:jyfj2017@163.com)的; (3)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委改革办《福建改革财经情况》(投稿邮箱:fjggtx@163.com)的; (4)项目阶段性成果得到在职省部级(含)以上党委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的; (5)项目阶段性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杂志刊发的; (6)项目阶段性成果在《福建日报》(投稿邮箱:fjrb7095@sina.com)理论周刊刊发(2000字以上)的。 项目阶段性成果第一作者须为负责人,投稿时原则上注明省社科基金项目,正式刊发并提供阶段性成果原件。 3.撤销预立项:项目预立项后,如果项目阶段性成果达不到上述正式立项条件的,予以撤销预立项。 六、成果要求及项目完成期限 1.阶段性成果:阶段性成果的完成时限为2025年3月31日。 2.最终成果:基础研究的最终成果为论文集,须提交一篇论文的最终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一致),字数不少于1万字;应用研究的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须提供一份研究报告的最终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一致),字数不得少于2.5万字。 3.研究期限:研究期限为1年,以项目正式立项时间起算。 七、申报时间 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220.160.53.10:8010/)将于2024年12月2日9:00至2024年12月13日17:30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陆系统,实名注册申请,提交责任单位审核通过后,即可再登录系统,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从系统上自行下载《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及时上网填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八、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 (1)《申请书》2份。《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加盖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和单位公章。 (2)《论证活页》4份。《论证活页》须用计算机填写、限用两张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3)申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福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推荐表(加盖部门公章)。 2.电子材料 以项目申请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容包括:《申请书》《论证活页》),文件夹内容必须是word格式,发送至fjdxky@163.com。 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12月17日前交科研与决策咨询处杨金英。 附件:1.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福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课题指南 2.申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福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推荐表 科研与决策咨询处 2024年11月26日
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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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 2024年科研与决策咨询协作会召开
9月27日上午,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召开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协作会议,副校院长温敬元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学习研究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专题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研究阐释,努力多出高质量高层次的研究阐释成果。 会议强调,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把改革精神、改革思维、改革方法贯穿为党献策全过程,持续争优、争先、争效,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成果转化为推进科研与决策咨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一要紧扣全会精神,加强研究阐释;二要用活特色资源,赋能探源计划;三要提升咨政能力,铸就高端智库;四要发挥校报校刊作用,夯实宣传阵地。 会上讨论了《福建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与决策咨询项目实施方案》。各设区市委党校、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校、省直机关工委党校分管领导以及清流、海沧、新罗、长汀等部分县(市、区)委党校主要负责人在会上发言。各设区市委党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省委党校相关职能处室、教研部负责人参加会议。
2024-09-27


